http://www.smxwj.org   首页   设为首页  添加到收藏夹  网站地图

      设为首页

     
添加到收藏夹

首页| 机构概况 | 价格检查 | 价格动态 | 收费大全 | 办事指南 | 信息发布价格认证价格理论价格新闻 | 基层党建 | 网上投诉
 ◇ (*万年历*)
快速搜索引擎:
 

卢氏县物价局召开价格政策

卢氏县物价局召开价格政策提醒会

启动卢氏县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122日下午,卢氏县物价局召开了价格政策提醒会,卢氏县面粉厂等4家面粉生产企业和万家乐购物广场、液化气供应站、城关食品公司、部分个体经营户等21家批发零售经营者、物价局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会议,会上,物价局杨景岳局长首先发言,对在我县落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关于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办法》的必要性、主要内容、具体措施作了安排部署。他指出: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是在特殊情况下,国家依法控制价格不合理上涨的临时性行政手段,列入临时性价格干预范围的,是极少数价格上涨幅度较多并且与居民基本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重要商品。实行临时价格干预并不改变企业自主定价的性质,政府干预的是企业的不合理涨价,其目的是规范市场价格秩序,抑制价格的不合理上涨,稳定社会心理预期。对于目前的国内和我县的价格水平状况,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是十分必要和及时的。对有关企业经营者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按规定履行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的义务,同时及时做好市场价格监测和上报工作。严禁不执行价格干预措施、捏造散布涨价谣言,严禁串通涨价、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他表示,物价部门将全力做好市场价格监管工作,切实抓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落实,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创造一个稳定有序的市场环境。

王永华副局长宣读了《卢氏县物价局关于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价格实行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的公告》,该公告从即日起执行。同时强调:列入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的经营单位要严格按公告的要求,履行相应的义务。未列入提价申报、调价备案经营单位名单的其他经营者,也应按要求做好价格自律,牢记所承担的社会责任,共同维护我县市场正常的价格秩序。

价格股任长江股长对各经营单位执行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市场监测的具体程序和注意事项做了进一步要求。

卢氏县物价局   7879916

    梅继文        13949757839                            

Eml hnlsmjw@126.com

                                 2008123

 

 

Copyright 2003  版权所有: 河南省三门峡市物价局

三门峡市价格信息网 电话:0398-12358  2822539 2825862
传真:0398-2825862  邮编:472000
EMAIL:12358@smxwj.org  最后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