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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价格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51230日)

 

同志们:

最近,省、市先后召开了全省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市委四届六次全会。在全省发展改革工作会议期间又套开了全省价格工作座谈会,会议全面回顾了“十五”期间价格工作,并对2006年的价格工作进行了部署。下面,我着重就贯彻落实市委四届六次全会、全省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全省价格工作座谈会精神,做好明年的价格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十五”期间价格工作成效显著,为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十五”期间,我市价格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任务,坚持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切实转变工作职能,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价格调控有新思路,价格改革有新突破,价格监管有新举措,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绩,为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价格调控能力明 显加强, 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十五”时期,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坚持以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为主,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强和改进价格调控,建立完善了重要商品储备、价格调节基金、价格监测分析预警制度,增强了价格调控能力。认真贯彻落实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合理引导市场预期,促进粮食生产和农民增收。成功应对了“非典”和禽流感疫情、粮油供求变化等引发的价格异常波动,积累了在各种复杂情况下保持价格稳定的宝贵经验,逐步建立了价格应急机制。“十五”期间,我市价格调控成功应对了先防紧缩后防通胀的局面,保持了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平均上涨1.6%左右。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为实现“高增长、低通胀”的良好发展局面做出了贡献。

(二)积极运用价格杠杆,为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十五”期间,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合理运用价格杠杆,正确制定价格政策和调控措施,在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和经济结构调整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我们在对种粮农民进行直接补贴的同时,实行粮食保护价政策,及时发布农产品收购价格预测信息,引导和促进农业种植结构调整,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推行峰谷电价制度,扩大了执行峰谷电价的用户范围,实行差别电价政策,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改革水价形成机制,建立了城市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提高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积极稳妥地推进了城市供水价格改革,促进资源节约和环保事业的发展;充分发挥收费手段,为我市公路建设筹集了大量资金,有力地促进了我市公路建设。

(三)价格法制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依法行政意识明显增强。根据《价格法》和《河南省定价目录》,规范了政府定价范围。根据《河南省赃物罚没物管理条例》(修定案),进一步规范了赃物罚没物的价格鉴证行为。为规范政府定价行为,相继建立了集体审价制度、成本监审制度、价格听证制度、价格公示制度等,成立了审价工作委员会和案审工作委员会。根据《河南省政府定价听证目录》,对政府价格决策进行了规范,提高了政府定价的透明度和科学性。“十五”期间,我局成功举办了自来水价格改革及调整、垃圾处理收费、出租车运价调整等价格听证会,价格决策的法制化、科学化、民主化和透明度进一步提高。在全市范围内实行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对制止乱收费、减轻群众负担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加强了价格法制宣传和普及工作,通过组织开展价格法制专题宣传及咨询活动,举办培训班、研讨会和价格法制知识讲座等,增强了全社会的价格法律意识,提高了广大消费者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性。

(四)继续深化价格改革,市场价格机制逐步完善。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契机,下放了部分价格管理权限,放开了竞争充分、适宜由市场形成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全面放开煤炭价格,取消了电煤政府指导价。逐步建立以竞价上网为核心的电价体系,实现了城乡居民用电同网同价,实行了差别电价和煤电价格联动。目前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仅保留了15种(类),比“九五”期间减少了44种。到2004年底,在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农副产品收购总额和生产资料销售总额中,市场调节价所占的比重分别达到94.50%、99.06%和80.94%。以市场为主决定价格的机制基本形成,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增强。

(五)加强清费治乱工作,进一步减轻了社会负担。“十五”期间,根据国家和省的要求,全市共累计取消、降低600多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减轻了企业和群众负担。强化涉及农民负担收费清理整顿工作,开展了农民建房收费的专项治理;全面清理整顿涉及生猪饲养、屠宰、销售环节的收费;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民跨地区就业和进城务工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收费。加大涉企收费清理整治工作力度,营造良好的企业经营环境。大幅度降低药品价格,降低患者医药费负担,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十五”期间我市共降低药品价格11次,累计降价金额约3400多万元。

(六)加强价格监督检查,有力地打击价格违法行为。根据国家和省的部署、全市价格主管部门组织开展了电力、电信、公路、教育、医疗、药品等一系列专项价格整治工作,加大了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在全市开通了“12358”价格举报电话,受理群众投诉3121件。以制止价格欺诈为突破口,市场价格监管力度明显加大。建立健全了县、乡、村三级监督网络,推行了明码标价制度,价格诚信建设迈上了新台阶:队伍素质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明显增强。“十五”期间,全市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4276起,查处违法所得金额4200余万元,实现经济制裁1762万元,其中上缴财政1232万元,退还消费者和用户530余万元。对促进经济发展、深化体制改革、保持社会稳定、维护群众利益发挥了积极作用。

(七)进一步转变职能,价格基础工作不断加强。价格监测体系得到了进一步完善,价格监测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初步建立了省市县三级价格监测体系。进一步完善了新的农产品成本核算体系,健全了重要商品成本调查制度,积极推进了成本监审工作。价格认证机构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成效明显,各项业务工作有序开展。

今年是“十五”计划的最后一年。全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围绕发展和改革中心任务,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农资价格监管,切实保护农民利益。为了切实保护农民利益,2005年在加强农资监管方面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对化肥出厂价格实行上限控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尿素出厂价格每吨最高限价1650元.二是对本地区化肥的产量、平均出厂价格每月进行登记、监测,实行备案制度。三是加强化肥运输协调工作,实行铁路运输运价优惠政策,降低流通费用,加强区域平衡,从而解决了局部地区因化肥供应紧张价格上涨的问题。四是及时转发文件,发布烟叶收购价格信息,确保烟叶收购信息畅通。五是继续加强粮食作物种子价格管理。对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种子继续实行政府指导性价格管理,要求种子经营单位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的作价办法,切实稳定粮食作物种子价格水平。六是加强宣传和监督,通过新闻媒体和检查人员向社会公布价格监管政策规定,公布12358价格举报电话,并严格12358举报电话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受理价格举报。

通过以上几个方面的工作,进一步完善了涉农价格政策,切实保护了农民利益。

(二)利用价格杠杆和收费机制,促进城市建设和基础产业的发展。积极疏导电价矛盾,实施煤电价格联动。根据省发改委的要求,今年以来对电价进行了多次调整,尤其是居民生活用电由0.51元/千瓦时调整到0.56元/千瓦时,上调幅度较大。我们配合电力部门加强宣传,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贯彻落实电价调整方案,并对我市电煤价格加强监管。由于措施得力,煤电价格联动政策出台顺利,社会反映平稳。

水价制度改革取得新进展。一是我市水价改革暨调整方案正在平稳实施。“一户一表”改造工作正逐步展开,预计明年年底可顺利完成;二是召开了卢氏县城区供水价格改革暨调整听证会,审批了卢氏县城区水价改革及调整方案,全面推进了我市水价改革的步伐。

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大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力度,促进城市污水处理产业化发展的通知》精神,按照省发改委的要求及时调整了我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居民生活用水、特殊行业用水和单位自建供水设施取用地下水、其他用水分别调整到0.65元、1.00元、0.80元,确保了我市污水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积极推行我市城市垃圾处理产业化,加快开征城市垃圾处理费工作。上半年已完成垃圾处理成本调查测算,并于728日组织召开了“三门峡市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价格听证会”,调整方案已上报市政府审批,择机出台。

为了合理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理顺单位自备井供水与城市公共供水的比价关系,促进我市水资源的合理配置,根据省发改委的要求及时调整了我市水资源费标准。具体标准为:公共供水用水户:居民生活用水增加0.15元/立方米、其他用水增加0.25元/立方米;自备取用水户取用地表水0.25元/立方米;自备取用水户取用地下水:居民、工业用水覆内2.50元/立方米、覆外1.00元/立方米;行政事业、经营服务业用水覆内3.30元/立方米、覆外1.20元/立方米;特种行业用水覆内6.40元/立方米、覆外2.00元/立方米。通过水资源费的调整,使我市的水资源配置更加合理。

为了响应市委、市政府创建全国园林城市、卫生城市的号召,我们积极做好城市集中供热收费的前期准备工作,及时为市政府提供了全国各地入网费、取暖费收取标准,为市政府制定我市集中供热收费标准当好参谋。目前,集中供热入网费标准已经出台,供热成本测算已经完成,“2005年城市集中供暖价格听证会”正在筹备中。

(三)继续抓好清费治乱,为我市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1、认真组织《收费许可证》年审工作

本着“公开透明、求真务实”的原则,今年我局在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进行《收费许可证》年审工作。截止目前,已审验收费单位205个,《收费许可证》260本,收费项目182项,取消收费项目37项,变更收费项目12项,降低收费标准6项。通过审验发现价格违法行为9起,违价款金额15.1万元,有效地遏制了乱收费行为的发生。

2、开展了对市直各部门证照的清理工作

根据上级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统一安排,结合《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今年我们对市直40多个部门的证照发放和收费行为进行了专项清理审核.经过清理取消公安、建设、劳动和社会保障、国土资源、旅游、烟草等20个部门证照收费项目24项,8种证照降低了收费标准,取消审验证照24种。对照清理结果,及时办理了《收费许可证》注销或变更手续。

3、认真落实国家公布取消的103项行政审批类收费

今年以来,国家公布取消了公安、工商、食品和药品监督、建设、交通、计划生育、商务、卫生、29个部门103项行政审批类收费项目。根据上级文件的要求,我们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停止收费,按期办理《收费许可证》注销手续,保证了国家取消项目在我市的贯彻落实。

4、降低部分行业收费标准,切实减轻社会负担

为切实解决群众"看病贵、就医难''的问题,根据上级文件的要求,今年以来,我们及时降低177项医疗服务价格,降价幅度达28.7%,切实减轻了群众就医费用负担。同时,今年还先后降低了干线公路收费站和高速公路四、五、六类车辆通行费标准、房地产测绘收费和非居住房屋房产交易手续费,降幅达40%以上。

5、进一步加强药品价格管理,规范医药价格秩序,切实减轻患者负担

今年以来,我们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时降低了部分药品零售价格,完善了药品招标采购价格政策,让利于患者。制定了我市医疗机构集中采购药品中标的2457种药品临时零售价格,据初步估算,仅招标采购一项就让利患者520余万元,使广大患者切切实实得到了实惠。同时,我们还加强了对医院自制制剂销售价格的管理,全年共审批医院自制制剂销售价格42个品种。为了加强对医药生产企业药品出厂价格的管理,支持我市医药企业的发展,今年以来我们先后向省发改委申报了我市赛诺维、华一等制药厂30多种药品价格,在申报过程中,我们多次深入企业,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认真核实生产成本,坚决剔除不合理的虚假成本,为上级正确审批药价提供了真实可靠的基础资料。

6、认真做好价格监测,完善价格异动应对机制

今年以来,我们认真贯彻《价格监测规定》,健全价格监测机构,完善价格监测制度,落实价格监测人员和经费,提高价格监测质量,搞好价格分析和预警工作。加强了价格信息网络建设,完善了成本动态监测体系建设,搞好价格成本动态监测信息发布。全年共向省发改委上报《涉农产品价格表》等5种报表700余份。同时,今年我们还向市治超办报送物价变化量数据表230余份,为治理公路运输超载提供了可靠的数据。

从今年十一月份开始对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相关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监测,实行周二、周五报告制度。

调整和规范了价格调节基金征管工作。根据市政府文件要求,对过去未纳入管理或征收不到位的铁路、供电、邮政、电信、金融、证券、保险、石油销售等行业,加大了征收力度。各县(市)通过各自努力,使当地的价格调节具体制度得以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征管工作步入正常化轨道。

2005年全市共征收价格调节基金327万元,其中市本级征收188万元,各县市征收139万元,市、县两级政府的价格调控能力进一步增强。

(四)围绕价格政策,认真组织开展了各项价格检查

根据上级物价检查部门的安排,今年全市的物价检查主要安排了七项专项检查,分别是烤烟价格专项检查、电价及电费附加专项检查、电煤价格专项检查、电信资费专项检查、化肥价格及涉农收费专项检查、教育收费专项检查、药品及医疗服务价格专项检查。在抓好专项检查的同时,各级物价检查机构还注意抓好价格举报案件的查处工作,“12358”价格举动电话功能得到充分发挥,今年全市共查处价格举报案件76起,实施经济处罚3.7万元,退还多收用户价款4.6万元。

2005年全市物价检查物价部门共查处价格违法行为127起,查处违价金额820余万元,实行经济制裁总额120多万元,上缴财政110多万元,退还用户6万余元。通过对违价案件的查处,进一步规范了收费单位及垄断行业的价格及收费行为,有效地制止了乱收费、乱涨价行为的发生。

(五)积极做好价格服务

认真开展了价格成本监审工作,今年先后完成了市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成本、医疗垃圾处理费成本、渑池县自来水公司供水价格成本、惠能电厂供热价格成本、市出租汽车运价成本测算、监审工作,保证了价格、收费政策制定或调整的完整、科学、公正、合理。圆满完成了农产品和工业品成本的调查、汇总上报工作。

认真开展价格认证工作。接受公安、检察机关委托,进行盗窃、抢夺、抢劫、毁坏公私财物和贪污受贿等案件价格鉴证435起,鉴证总价值257万元,有力的配合了公安、检察机关打击犯罪工作;接受法院和其他社会主体进行涉案财物价格评估认证32起,认证总价值263万元;接受交警部门委托开展道路交通事故价格认证728起(其中:高速公路535起,市内193起)评估认证总价值1050万元;开展旧车交易评估2050起,评估认证总价值3000余万元;接受有关单位委托,开展成本监审、测算业务5起。

(六)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规范政府价格行为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了《行政许可法》,研究确定了价格工作中行政许可的范围,对属于行政许可的价格审批,严格按照规定权限、程序和时限审批;对没有法律依据设定行政许可的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对政府机关行政许可收费,结合《收费许可证》年度审核进行了清理,及时变更或撤消《收费许可证》。通过再次清理整顿,我局由2002年前的47项行政审批事项,减少、合并为现在的非行政审批审批事项4项。市行政服务中心物价局窗口,全年受理办件324件,全部按时办结,为客户提供了优质、快捷的服务,为优化我市经济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

(七)深入开展行政行风整改工作,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

针对今年省纠风办对46个单位和行业进行的行政行风评议结果,全市物价系统上下震动很大,局党组高度重视,几次召开会议研究,认真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限期整改到位。坚持开门搞整改,注意加强队伍教育,健全规章制度,建立保持良好行风的长效机制。为督促落实整改,我们注意征求方方面面的意见。经过整改,目前总的看,这次我们系统的行政行风评议整改工作,指导思想明确,行动迅速,措施得力,效果较好,重新树立了物价系统原有的良好形象。通过这次行政行风评议整改工作,教育了干部,锻炼了队伍,使系统廉政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在看到这些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价格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价格调控监管的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领域的价格改革还比较滞后,价格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对垄断行业的监管仍不到位,对放开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监管还需探索,部分群众对价格工作的满意度下降等。这些问题应当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

二、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把科学发展的理念真正落实到“十一五”价格工作的各个方面

本世纪头二十年,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十一五”时期尤为重要。价格工作既面临诸多有利条件,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影响价格总水平稳定的因素依然较多,局部地区、个别品种价格的异常波动可能性有所增加;在价格体制机制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利于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因素;城乡差距和不同人群收入差距扩大,教育和医疗领域价格矛盾逐渐显现,社会不和谐不稳定因素依然存在。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面临的矛盾和问题,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价格工作全局。要把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作为第一位的任务,积极稳妥地推进价格改革,创新价格调控监管方式,着力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促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一)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宽松的价格环境

价格是国民经济运行的综合反映,通货膨胀不利于发展,通货紧缩也不利于发展。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是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安定的必要条件,也是政府宏观调控目标之一。必须把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作为第一位的任务。为此,各级价格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总结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十五''时期价格调控的经验教训,不断提高价格调控能力,注重运用物资储备、进出口贸易、价格调节基金等经济手段引导价格,建立健全价格法律法规体系,形成科学有效的价格管理体系,把握好价格调控的方向、时机、节奏和力度,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要敏锐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见微知著、未雨绸缪,及时提出对策建议,采取有效措施,重点防范局部地区、个别品种价格的异常波动,坚决防止局部问题演变成全局性的问题、个别品种的价格波动引发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努力缓解价格结构性变动对经济运行和人民生活的影响,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宽松的价格环境。

(二)积极稳妥地推进价格改革,为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创造有利的价格体制条件

为建立能够反映资源稀缺程度和市场供求关系的价格形成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十一五”期间,国家决定积极稳妥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以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要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全面推进水价改革。扩大水资源费征收范围并适当提高征收标准;合理调整水利工程和城市供水价格;改革农业用水价格,完善农业水费计收办法,逐步推行面向农民的终端水价制度;全面开征污水处理费,尽快把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到保本微利水平。二是深化电价改革。实施新的输配电价管理办法,建立合理的输配电价形成机制。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逐步解决现行各类用户电价间交叉补贴较多、比价关系不合理的问题。实施鼓励可再生能源发展的电价政策。完善煤电价格联动办法。推进热力价格改革,建立煤热价格联动机制,理顺煤热价格关系,促进煤炭行业、热力行业协调发展。三是完善石油定价机制。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完善石油价格机制和相关综合配套改革措施,执行好国家关于成品油定价政策。四是全面实现煤炭价格市场化。取消对煤价形成的干预;研究建立科学的成本核算体系,全面反映煤炭资源成本、生产成本和环境成本;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通过市场化方式实现煤电价格的良性互动。五是完善土地价格形成机制。使土地价格真实反映土地市场供求和土地价值,反映土地资源的稀缺状况。严格控制行政划拨用地范围,扩大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的范围,减少协议出让土地的数量。

(三)创新价格调控监管方式,不断提高价格监管能力

强化对放开价格的监管。经过20多年的改革,我国已经基本建立起在宏观经济调控下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但价格改革和价格体系的完善工作远未完成。已经放开由市场形成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价格主管部门责任重大,任重道远。不规范的价格行为不解决,公平、统一、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就不可能形成,消费者的信心就很难树立,社会诚信的缺失就可能持续下去。对放开价格的监管,直接反映党的执政能力和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放开价格监管应遵循必要调控、适度干预、依法管理、行政引导的原则。坚持并完善在价格工作中业已形成的良好制度和方法,大力推行价格公示制度,实行明码标价,加强价格监督检查,禁止价格垄断,打击价格欺诈,加强价格诚信体系建设,为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强化对垄断价格的监管。要强化成本约束,促进公平竞争,防止社会财富过多地向垄断行业集中。对经济垄断,要通过加强立法,规范企业行为,防止其利用垄断地位操纵市场价格和侵害消费者权益。对自然垄断,要综合考虑不同行业的技术、成本、供求和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区分垄断环节和可竞争环节,在垄断环节,要强化成本监审,制止垄断环节成本不合理上涨;在可竞争环节,要打破垄断,引入竞争,促使企业降低成本。对行政垄断,除加强定价成本监审外,还应通过组织价格听证会、论证会等方式审查、取消垄断行业的“霸王条款”,保护消费者权益。

要创新价格调控监管方式,必须不断提高价格调控监管能力。“十一五”期间,要重点提高以下六种能力:一是不断提高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克服就价格论价格的思维定式,将价格工作置于整个宏观经济之中,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二是不断提高调控价格总水平的能力。合理确定价格总水平预期调控目标,坚持以经济手段为主调控价格总水平,注意从供给、需求、成本等方面调控价格总水平。三是不断提高政府监管价格的能力。完善政府定价机制,进一步推进价格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透明度。四是不断提高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的能力。大力打造价格诚信工程,构建合理、规范的价格新秩序,协商沟通,促进行业价格自律,引导企业正当竞争。五是不断提高应对价格异常波动的能力。建立市场价格监测预警制度,通过组织生产、加强调运、完善储备、增加供给、引导消费等经济手段,平抑市场价格波动。六是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强化价格执法手段,整顿价格秩序,调整价格利益,处理价格矛盾,营造良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环境。

(四)要加快建立低收入群体的物价上涨补贴制度,努力为和谐社会建设服务

要从促进社会公平出发,切实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需要。改善人民生活是我们发展经济的出发点和归宿。我们既不能采取牺牲经济增长的方式,让物价零增长或负增长来维持低收入群体的实际生活水平,也不能对因物价上涨导致低收入群体的实际生活水平下降的现象视而不见。从物价工作角度来说,“十一五”期间,加快建立低收入群体的物价上涨补贴制度,显得尤为重要。要配合统计部门,尽快研究编制低收入群体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使之准确反映价格变动对低收入群体的影响,为实行价格补贴、调整居民生活最低收入保障线和最低工资标准提供科学依据。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与群众的实际承受能力,多渠道筹集资金,对受价格波动影响大、生活特别困难的低收入群体予以适当救助。开征价格调节基金的市县,要积极运用价格调节基金,探索对低收入群体进行涨价补贴的路子,提高其对价格上涨的承受能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认真贯彻市四届六次全会和省价格工作座谈会精神,努力做好2006年价格工作

明年是“十一五”的开局之年,从国际环境看,虽然仍存在一些不稳定因素,但明年世界经济增长的基本态势不会改变,我国经济发展的外部需求不会有大的减弱。从国内环境看,我国仍处于居民消费结构升级和工业化、城镇化步伐加快的时期,市场潜力巨大,内需依然较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供求总量关系进一步改善,市场机制作用明显增强,有利于推进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有利于提高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性和可持续性。这些都为保持明年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创造了良好的宏观条件。当然,影响市场价格波动的因素依然较多,粮食价格下行压力增大,化肥等农资价格仍在高位运行,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难度较大;原料燃料价格上涨将带动其他产品价格上扬,增加企业成本;工业消费品市场供大于求的格局短期内不会改变,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的不良后果将进一步显现,部分企业利润减少;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可能推动部分公用事业价格上涨,加大价格总水平上升幅度与群众实际感受的落差。

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及其对价格的影响,2006年全市价格工作的总体思路为: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以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为主要目标,围绕建设节约型社会和和谐社会,推进资源价格改革,完善资源价格形成机制,适时适度疏导价格矛盾,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以清费治乱为核心,加强价格检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进一步规范教育、医疗和涉农收费行为,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加强价格监测体系和预警能力建设,充分发挥价格职能作用,为跻身中原崛起第一梯队营造良好价格环境,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明年价格调控的目标是,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3%。为此,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价格调控监管,统筹兼顾各项工作

首先,进一步做好价格监测预警工作。随着国家启动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明年影响市场价格变动的不确定因素将增多,要切实加强价格监测,继续密切跟踪粮食、化肥、石油、煤炭、钢材、房地产等重要商品市场价格变动情况,以及生产资料涨价向下游产品价格传导的情况。捕捉和发现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出解决措施;遇到价格大幅度异常波动的情况,适时启动应急预案,为政府出谋划策,当好参谋助手。要加强对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相关商品的价格监测工作,防止出现价格异常波动。要进一步加强价格监测体系和预测预警能力建设,继续完善价格异常波动的预警和应急机制,重点防范局部地区、个别品种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做到早发现、早上报,及时预警、应对得当。

其次,疏导价格矛盾必须审时度势、统筹兼顾,做到“适度、稳妥、择重、衔接”。所谓“适度”,就是不能集中出台涨价措施,不能因政府调价使价格总水平出现明显上涨,更不能因政府调价引发社会矛盾。所谓“稳妥”,就是调价方案既要考虑群众的承受能力,也要考虑社会的承受能力;既要考虑经济承受能力,也要考虑心理承受能力。所谓“择重”,就是要重点疏导突出的价格矛盾,尤其是那些比价关系严重扭曲,对经济发展造成较大影响的价格矛盾。所谓“衔接”,就是要充分考虑到调价措施出台后对价格总水平、群众生活和社会各方面的影响,注意上下游产品价格水平的衔接。

最后,落实和完善政府调价的相关配套措施。在制订调价方案时,我们要充分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情况和群众承受能力,做好相关配套工作。调价前认真测算调价措施出台后对低收入群体的影响,预先拟订对低收入群体的补贴方案,主动向政府汇报,争取政府的支持;调价后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落实补贴方案。

(二)努力保持粮食价格基本稳定,千方百计控制化肥价格上涨

继续加强农产品价格信息服务,及时发布农产品价格信息,引导农民优化种植结构,进一步完善粮食直接补贴和最低收购价政策,建立以目标价格为核心的粮食价格综合补贴制度,防止粮食价格暴涨暴跌,保持粮食价格在合理水平上基本稳定,保护和调动好农民种粮积极性。稳定和完善现行化肥市场'价格调控政策,促进化肥生产流通,保证化肥市场供应,适当提高化肥价格市场化程度,充分发挥化肥淡季商业储备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化肥市场价格监管。做好化肥价格改革的准备工作,把对化肥企业的各项优惠直接补贴给种粮农民。

(三)抓好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正确处理各方面关系

按照国家资源价格改革的精神,我们在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中特别要把握好以下几点:一是正确处理市场机制和宏观调控的关系。要坚持市场化的改革方向,在更大程度上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减少政府对资源配置和价格形成的干预,逐步建立以市场定价为主的资源价格形成机制。同时,加强和改善国家对价格的宏观调控,完善对垄断性、公益性价格的管理,注重运用物资储备、价格调节基金等经济手段引导价格。建立健全价格法律法规体系和科学有效的价格管理体制。二是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资源产品与人民群众的生活密切相关。推进资源价格改革,要妥善处理不同利益群体的关系,特别是充分考虑低收入群体的承受能力。改革要把握时机,分步推进。要建立健全对低收入群体的利益保障机制,积极采取社会保障、财政补贴、价格优惠等措施,确保困难群众的实际生活水平不因改革而受到影响。三是加强宣传引导。价格不仅直接关系行业、企业和部门利益,而且与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不仅要广泛宣传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而且要宣传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的重点、步骤和方法,让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价格改革。

(四)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经济结构调整

积极运用电价政策、水价政策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积极开展大用户直购电试点工作,培育具有高新技术的高载能产业,开发高载能企业闲置生产能力。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继续扩大对新增工业用电降低电费的范围,对在县域的省定百户重点企业要加快实行直供电价试点。考虑用2年左右时间,逐步对市、县大工业用电实行同一电价。加大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征收力度。利用收费机制,促进全省公路主干线建设。做好煤热联动工作,妥善解决热价矛盾突出问题。认真核准乙醇汽油销售价格。清理整顿在房地产、现代物流等领域的不合理收费,引导消费结构的调整,进一步扩大内需。

(五)继续下大力气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价格问题

当前,群众对教育、医疗、住房等价格问题反映强烈。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应创新工作机制,把解决这些问题作为明年的工作重点。一是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继续推行“一费制”收费办法,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收费行为,清理整顿改制学校收费,坚决制止以改制为名乱收费的行为;加强对中小学教材价格的监管。对高等教育培养成本进行全面审核,降低过高的学费标准。二是努力解决群众“看病贵、药价高”问题。完善药品政府定价办法及相关配套措施,加强药品成本和市场价格调查,健全药品价格评审制度,继续分批降低政府管理的药品价格;对市场调节价药品和医疗器械价格依法实施干预;推进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工作,进一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配合有关部门治理、整顿医疗服务中存在的开大处方、增加检查项目和收费行为,切实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三是强化房地产价格管理。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改善征地、协议出让土地最低价等土地价格管理工作,规范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和廉租住房租金;规范房地产中介与物业服务收费行为;探索开展住房成本调查工作的有效途径,努力稳定住房价格。

(六)进一步做好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不断优化价格秩序

1、分层次组织开展价格收费检查。一是继续开展涉农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化肥、农药、农业用水、农业用电等涉农价格,粮食、烟叶等农产品收购价格,农村建房、教育和村委会收费,以及国家公布取消、免收或降低收费标准的涉农收费政策落实情况。二是继续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试点。按国家要求,对有关部门和各类协会、中介组织向国有大中型企业、外资企业、乡镇企业和民营企业收费的情况,进行调查和检查试点,坚决遏制乱收费势头,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三是开展医药价格、教育收费、电力价格和人力资源管理收费重点检查。四是根据地方党委政府的要求和当地实际情况,开展电信、铁路、烟叶、殡葬、卫生防疫、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房地产和物业服务价格收费检查,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同时,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粮食、煤电油运、房地产等商品价格日常巡查,保持对价格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继续实施打击价格欺诈专项行动,着力规范商业促销和电信领域的价格欺诈行为。积极探索,大胆实践,争取在查处牟取暴利、价格串通等方面有实质性突破。进一步做好价格举报工作。深入推进价格诚信建设,继续开展“百城万店诚实标价”活动,积极倡导和推行明码实价;建立价格诚信信息记录公布制度;从2006年起,用三到五年时间,在全市范围内有计划、分步骤推进以价格服务进农户、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医院、进景区等为主要内容的“价格服务进万家”系列活动。把价格服务进社区作为2006年的着力点,探索有效途径和模式,适时组织经验交流。

价格检查工作要加大力度,创新工作方式,针对一些屡禁不止的乱收费行为,要联合纪检、监察、纠风等部门,检查一件,曝光一件,处理一件,确实树立价格检查的权威,发挥价格检查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中的作用。

2、继续抓好清费治乱减负工作。重点做好几个专项清理。一是继续清理行政审批收费,对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要求的收费项目予以取消,对应予保留但标准偏高的收费项目,予以降低。二是继续清理整顿涉农收费,对农业生产性费用、经营服务性收费和村委会乱收费进行清理整顿,进一步巩固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三是加大涉企收费的治理力度,清理和取消具有歧视性、限制性和地方保护性的价格和收费政策。对民营经济生产经营的用水、用电、用气,实行与国有企业统一的价格。四是开展中介服务收费专项整治,坚决制止中介机构依附行政机关强制服务、强制收费、只收费不服务行为,国家机关委托中介机构提供服务的,其费用由国家机关支付。五是加强培训收费管理,任何政府部门和单位对企业进行培训都必须严格依据有关规定,不得擅自要求企业参加带有强制性的收费培训,凡是政府部门组织的培训,组织者不得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七)加强价格法制建设,切实推进依法行政

一是进一步规范政府定价行为。完善集体审价制度,改进和完善价格听证制度,加强对听证会的指导,从制度、形式、程序、监督机制上改进完善价格听证制度,扭转社会上对听证会是“走形式”的看法。二是试行价格行政执法责任制。梳理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开展试点工作,建立公平公正的评议、考核、激励、约束机制,健全执法过错追究制度。三是加快制定具体商品和服务的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四是切实做好价格鉴证师注册、价格评估人员和机构资质认定的行政许可工作。特别要强调的是,各地在研究制定价格政策时,一定要严格遵守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严禁越权定价,严禁在价格审批与成本监审、行政许可过程中违反规定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取费用。

(八)夯实工作基础,不断提高价格工作水平

继续做好成本调查和监审工作。在完善调查制度和方法的基础上,认真做好水泥、煤炭、电解铝、化肥等先导性产品的成本调查工作,努力提高数据质量。进一步做好新农产品成本调查核算指标体系及相关制度的实施工作,加强对调查资料的分析研究和信息服务工作,更好地为政府决策和农民增收服务。全面推进重要商品和服务成本监审工作。重点是强化供水成本约束机制,加强药品成本和市场价格调查,对高等教育培养成本进行全面审核,降低过高的学费标准,探索开展住房成本调查工作;完善成本监审工作制度,尽快制定地方定价品种的定价成本审核办法:强化成本监审信息系统建设与人员技能培训。

认真做好价格认证和价格评估行政许可工作。最近,国家发展改革委专门召开了全国价格认证和价格评估行政许可工作会议,会议强调认真做好价格认证和价格评估管理工作,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是推进我国司法工作和法制建设的现实要求,是转变政府职能、不断完善价格管理体制的重要保证。下一步,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和价格认证中心要适应形势,抓住机遇、开拓创新,切实做到明确职能、找准定位,规范管理、服务社会。继续抓紧价格认证中心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价格鉴定和复核裁定工作的质量。加大价格信用认证工作的试点力度,提高价格认证的公信度和权威性。

加强价格宣传工作。对国家出台或按照国家部署实施的价格改革措施,主动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与媒体的沟通与交流,建立价格信息定期通气制度,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氛围,取得社会各界对价格工作的理解和支持。逐步建立与价格上涨敏感行业和群众的对话沟通机制。建立与人大、政协的沟通机制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

(九)进一步促进党风和廉政建设

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进一步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改革和完善政府价格决策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以今年的行风评议为契机,建立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克服和纠正少数单位存在的重管理轻服务甚至以罚代管、罚而不管、吃拿卡要等不良作风,努力树立价格主管部门行业新风。

同志们,明年是“十一五”的开局之年,我们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折不扣地落实好、执行好中央确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开拓进取、求实创新,努力做好价格工作,为“十一五”开好头、起好步,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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