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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价格工作要点
2006年是“十一五”的开局年,根据全省价格工作会座谈会和市委四届六次全会精神,初步预计明年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升3%。价格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以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为主要目标,围绕建设节约型社会和和谐社会,推进资源价格改革,完善资源价格形成机制,适时适度疏导价格矛盾,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以清费治乱为核心,加强价格检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进一步规范教育、医疗和涉农收费行为,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加强价格监测体系和预警能力建设,充分发挥价格职能作用,为跻身中原崛起第一梯队营造良好价格环境,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体工作任务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 (1)高度重视价格调控工作。要继续把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摆在重要位置,密切关注价格走势,准确把握价格调控的政策取向,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 (2)加强价格监测分析。加强价格监测体系和预测预警能力建设,提高监测的时效性与准确性。做好粮食、副食品、石油、钢材、药品、化肥、房地产等重要商品价格监测工作,加强重要节假日监测值班工作,提高分析质量。适时发布重要商品价格信息,正确引导社会心理预期。 (3)保持粮食价格在合理水平上的基本稳定。继续贯彻对短缺的重点粮食品种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研究建立以目标价格为核心的粮食价格综合补贴制度。 (4)适时疏导价格矛盾。抓住有利时机,按照“适度、稳妥、择重、衔接”的原则,充分考虑人民群众对价格上涨的心理承受能力和实际承受能力,疏导城市公交、出租车、自来水、供热、燃气、食盐、职业教育、普通高中等领域的价格矛盾,把握好价格调整与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的关系。 (5)规范价格调节基金制度。开展2005年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使用情况调查,探索运用价格调节基金对低收入群体救助等新的使用方向。认真总结先进经验,积极宣传,争取各方面的理解与支持,为各地开展价格调节基金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积极稳妥地推进价格改革 (1)完善石油价格机制。认真落实完善石油价格机制和相关综合配套改革措施,进一步理顺成品油价格关系。 (2)深化电价改革。实施新的输配电价管理办法,建立合理的输配电价形成机制。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逐步解决现行各类用户电价间交叉补贴较多、比价关系不合理的问题。实施鼓励可再生能源发展的电价政策。完善煤电价格联动办法,继续实施煤电价格联动。配合相关部门建立和完善区域电力市场,稳步推进竟价上网。 (3)推进煤炭价格市场化。取消电煤价格临时干预措施,在保持电煤价格总体稳定的前提下,由煤、电双方自主确定交易价格。加强电煤价格监测工作,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防范电煤价格异常波动。 (4)加大水价改革力度。扩大水资源费征收范围,适当提高征收标准。合理调整水利工程和城市供水价格。改革农业用水价格,完善农业水费计收办法,逐步推进面向农民的终端水价制度。加快推行阶梯式水价、超计划超定额用水加价等科学合理的水价制度,强化供水成本约束机制。 (5)推进土地价格改革。推进建立规范的基准地价确定、公布制度和协议出让最低价制度。提高征地补偿标准。公布征地统一年产值或区片综合地价,使征地补偿做到同地同价。 (6)全面实施污水和城市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未开征污水和城市垃圾处理费的地方,要尽早开征。已开征的地方,要尽快将收费标准调整到保本微利水平。暂时达不到保本微利水平的地方,要抓紧制定最低收费标准。改进城市垃圾处理费的征收方式,提高收缴率。加大污水处理费和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力度,保证污水和垃圾处理正常运行。 (7)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利用谁补偿”的原则,认真落实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收费政策。 三、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价格热点、难点问题 (1)着力解决群众“看病贵、药价高”问题。加强药品成本和市场价格调查,健全药品价格评审制度,继续分批降低政府管理的药品价格。对市场调节价药品和医疗器械价格依法实施干预。推进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工作,进一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降低部分过高的检查类收费标准,合理制定医疗新项目价格水平。配合有关部门治理、整顿医疗服务中存在的开大处方、乱检查、乱收费行为。 (2)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继续推行“一费制”收费办法,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收费行为。清理整顿改制学校收费,坚决制止以改制为名乱收费的行为。对经批准的改制学校,要加强调查研究,参与检查验收,对名不副实的改制学校,其收费标准不予审批。加强对中小学教材价格的监管和对高等教育培养成本进行全面审核,降低过高的学费标准。 (3)继续治理涉农价格和收费。继续清理和规范各种涉农收费,坚决取消不合法收费项目,降低过高的收费标准。继续坚持不出台新的专门针对农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加强和改进价格和收费公示工作,进一步巩固公示工作成果,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4)运用综合手段调控化肥价格。继续对化肥生产实行优惠电价,对尿素生产实行免征增值税,继续征收化肥出口季节性关税,完善化肥淡季商业储备机制,改革化肥价格形成机制,逐步提高化肥价格市场化程度,保证化肥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 (5)强化房地产价格和物业服务收费管理。规范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和廉租住房租金管理,完善管理办法。严格经济适用房价格的申报核定,从严控制廉租住房租金水平。规范房地产中介与物业服务收费行为。加强房地产价格的统计分析,稳定住房价格。探索开展住房成本调查工作。 四、大力整顿规范价格秩序 (1)继续开展涉农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化肥、农药、农业用水、农业用电等涉农价格,粮食、烟叶等农产品收购价格,农村建房、教育和村委会收费,以及国家公布取消、免收或降低收费标准的涉农收费政策落实情况。 (2)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试点。根据省发改委统一安排,对有关部门和各类协会、中介组织向国有大中型企业、外资企业、乡镇企业和民营企业收费的情况,进行调查和试点检查。坚决遏制乱收费势头,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为创造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和投资环境服务。 (3)开展医药价格、教育收费、电力价格和人力资源管理收费重点检查。查处集中招标采购药品和收费、医疗服务价格、一次性医用卫生材料价格等方面乱加价、乱收费行为。检查部分高等学校、重点中小学收费政策的执行情况。查处违反国家规定提高或降低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和电网企业销售电价等行为。检查人力资源管理、培训过程中多收费少服务、只收费不服务,以及违反规定乱办班收取高额费用的行为。 (4)继续做好常规检查工作。各地应当根据地方党委政府的要求和实际情况,开展交通、铁路、烟叶、殡葬、卫生防疫、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房地产和物业服务价格收费检查,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市物价局将根据需要,对各县市的检查工作加强分类指导。 (5)切实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密切关注“禽流感”等突发事件的影响,健全应急机制,积极防范、妥善应对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加强粮食、煤电油运、房地产等商品价格日常巡查,保持对价格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继续实施打击价格欺诈专项行动。着力规范商业促销和电信领域的价格欺诈行为.积极探索,大胆实践,争取在查处牟取暴利、价格串通等方面有实质性突破。继续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进一步综合治理“天价”月饼现象,逐步解决其他一些商品存在的豪华包装等问题。 (6)深入推进价格诚信建设。大力倡导明码实价,选择部分窗口行业、重点单位扩大试点,逐步提高明码实价覆盖面和普及率;建立价格诚信信息记录公布制度,实现与社会信用体系的对接;开展创建价格诚信示范单位活动,加强正面引导,树立诚信典型,提高创建活动的社会知名度和公众认知度;继续做好企事业单位物价员工作,提高经营者价格自律意识和管理水平。 (7)大力推进“价格服务进万家”。从2006年起,用三到五年时间,在全市范围内有计划、分步骤推进以价格服务进农户、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医院、进景区等为主要内容的“价格服务进万家”系列活动。把价格服务进社区作为2006年的着力点,探索有效途径和模式,适时组织经验交流。推进价格服务进农户,普及涉农价费公示制度,健全农村价格监督站,巩固农村价格监督网络。 (8)进一步做好价格举报工作。加强价格举报机构建设;加强价格举报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逐步建立价格举报工作平台,促进价格举报工作信息化,提高举报案件处理和办结效率。 五、不断夯实价格工作基础 (1)推动依法行政.加强对系统法制建设的指导。试行价格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执法过错追究制度。切实做好价格鉴证师注册、价格评估人员资格和机构资质认定的行政许可工作。开展价格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工作,提高全系统依法行政意识。 (2)加大价格宣传力度,争取社会各方面对价格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发挥价格协会的参谋作用,做好价格信息工作。 (3)继续做好成本调查和监审工作。完善成本监审工作制度,分级制定地方定价品种的定价成本审核办法。继续做好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开展钢材、水泥、煤炭、电解铝、化肥等重要商品成本调查。强化成本监审信息系统建设与人员技能培训。 (4)不断健全完善价格监测体系和预警制度。认真做好重要消费品价格、能源价格、期货价格等5项新监测报告制度贯彻落实工作;健全预警工作组织体系,完善应急值班制度;落实设立监督考核员和实施监测质量定期通报制度。继续做好重要商品价格信息发布工作,推广农产品价格信息下乡到村经验,服务农民需要。 (5)做好价格认证工作。继续抓紧价格认证中心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价格鉴定和复核裁定工作的质量。加大价格信用认证工作的试点力度。推进价格鉴证网络的系统建设。 (6)加强队伍建设与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三个转变”,增强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与工作水平。加强廉政和行风建设,树立价格主管部门勤政为民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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