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市价字[2005]第30号
关于制定三门峡市医疗机构集中招标采购
药品临时零售价格通知
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办:
根据2005年三门峡市药品招标采购中标结果,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现将制定的“青霉素”等药品临时零售价格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本文制定的临时零售价格为最高零售价格,各医疗机构可以低于本文规定价格销售;
二、本文制定的价格仅适用于参加此次招标的30家医疗机构;
三、本文制定的临时零售价在执行期间,国家发改委或省发改委统一调整有关品种最高零售价格时,临时零售价格若高于调整后同类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按调整后的最高零售价格执行,低于同类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维持现行临时零售价格不变;
四、本文未列的同类药品其他剂型规格,由各医疗机构按照合理比价关系制定其零售价格,并报市物价局备案,未经备案同意,不得擅自销售;
五、相关信息请访问三门峡价格信息网(http://www.smxwj.org);
六、该临时零售价格自2005年6月3日起执行。
二00五年六月三日
主题词: 价格 药品 招标 通知
抄 报: 省发改委
抄 送: 市卫生局 市医药管理局